深圳出台意见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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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信息、生命、材料科学与技术领域;对标香港及国际上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单列专项资金加大对港澳和国际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把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能力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体系的优势紧密联结起来……

  这是记者7日从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国际开放创新中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主要内容。

  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南部与香港接壤处,包含深圳河南侧的香港园区和深圳河北侧的深圳园区。此次出台的《意见》聚焦合作区深圳园区的发展。

  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曾坚朋介绍,《意见》明确合作区深圳园区要坚持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发展,对标香港及国际上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探索构建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包括探索促进人员、物资等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对接国际科研规则,建设5G通信、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标准规则示范区。

  《意见》明确合作区深圳园区将聚焦信息、生命、材料科学与技术领域,合作引进一批港澳及国际化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机构,并且围绕集成电路、5G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深港优势产业领域,合作开展核心技术攻关与中试支持计划,共建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并且支持在移动支付、基因科技、人工智能等领域积极参与或牵头开展国际标准的制定。

  据曾坚朋介绍,《意见》提出合作区深圳园区将全力服务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优惠、充足的科研、科技成果转化空间,公共科研装置、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试基地等设施向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全面开放,把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较雄厚的基础研究能力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体系较发达的优势紧密联结起来,支撑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

  此外,《意见》还提出单列合作区深圳园区专项资金,加大对港澳和国际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

  在政策吹风会上,深圳市福田区区长黄伟表示,近年来,在多项举措的推动下,合作区深圳园区在空间整备、科创资源、园区环境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已筹集37万平方米科研空间,已落地和正对接项目126个。下一步福田区将把《意见》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成60项攻坚任务,一项项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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